所谓国内领事盖章中的“单盖章”,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拟送往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盖章后,文书使用国告知,无需办-理该国驻华大使馆的领事盖章,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这通常被叫做“单盖章”。
2.国内领事盖章中的“盖章”
所谓“盖章”,是指我国涉外公证或商业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盖章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大使馆的领事盖章,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这通常被叫做“盖章”。
3.如何知道要办-理单盖章还是盖章
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有关驻华大使馆和文书使用国的要求办-理单盖章或盖章。
2007年9月起按CCPIT新规定,CCPIT盖章文件不能直接在文件上盖章,要做成证明书的形式来盖章。
涉外公证/书的格式.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及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相关外文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申办领事盖章,也不能送往国外使用。
涉外公证/书的时效性.
部分种类的涉外公证/书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或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授权委托等,因此,在申办国内领事盖章前,请您先核对涉外公证/书所涉及的内容是否属实有效。如公证/书已失效,需重新办-理公证后再申办领事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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