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使馆双认证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使馆双认证是企业出口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认证司的双认证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双认证手续。有了使馆双认证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使馆双认证的概念
使馆双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称“使馆双认证”。从广义上来说,使馆双认证是指由外交、使馆机构证明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上**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从而使该文件具有境处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出口企业所提供的涉外商业单据和文件,要求经该外国驻华使馆双认证,方可在进口时办-理通关结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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