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馆加签的目的: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 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在国际贸易中,“领馆加签”是商业加签中的一种。由于它可以对进口商品的产地、价格、担*保等方面进行,加之加签所需时间相对较长,费用较高,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如科威特、南韩、阿根廷、土耳其、埃及等国规定:凡进口货物必须出具经“领馆加签”的一般原产地证/书,货物方能通关。
可能您正在为次做上海领馆加签而烦恼,或许是为了赶时间而抱怨当地贸促会办-理时间太长,由于需要提供的文件很多,客户提供的加签资料中有很多的文件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需要补资料,这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
哪些领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可向我们索取)?
埃塞尔比亚、、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领馆翻译,收20元翻译费)、意大利。
个别领馆有何特殊要求?
巴基斯坦 领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加签;
哥伦比亚 领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加签;
科威特 领馆要求Invoice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加签,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加签;
阿根廷 Invoice类文件与其他类文件应分别填表送办;
沙特 产地证、Invoice类文件与其他类文件分别填表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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