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章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盖章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所谓使馆盖章,是指由外国驻华使(领)馆对我国出口企业所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加以盖章,确认和证明单据文件上的**一个签字、印章属实。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它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使馆机构加以盖章,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通过使馆盖章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的印章及签字属实,从而向域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域外的使用效力。
使馆盖章(Embassy certification):是指外交、使馆机构或法律授权机构通过确认公文书上**终签署人身份及其签字和印章属实来证明文书可靠性的活动。办-理使馆盖章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使馆盖章主要包括民事盖章和商业盖章,民事盖章,如出生、学历、收入证明等;商业盖章,如产地证明、形式InvioceOICE、提单、保险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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