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证所涉及的事实发生在我国国内的,原则上应向我国涉外公证处申**/书。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申请公证,并办-理盖章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盖章和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的盖章。
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根据本国的法律或规定要求中国外贸公司、出口企 业提供的涉外商业文件或单(如原产地证明书、商业INV、提单、装箱单、保险单、合同、营 业执照 等),需经中国外交部和外国驻华领事办-理领事盖章。根据广大外贸公司和企业的 申请,可以为他们代理申请涉外商业贸易文件或单证的领事盖章业务。
领事盖章的目的: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 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盖章是对公证而言。当文书在国与国之间传递时,为了能够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够被另一国所接受,具有有效性,领事/领事公证盖章应运而生,领事盖章被称为是“为出国的文书办-理签证”。它涉及的方面很广,从国内到国外,从公司的成立到解散,从人身到财产,从自然人的出生到死亡,领事/领事公证盖章发挥着特殊的积极作用。领事盖章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盖章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办-理领事盖章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盖章。
声明领事盖章@瑞士委托书领事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