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盖章,而不办-理外国驻华领事的领事盖章?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盖章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盖章,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的领事盖章,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盖章。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盖章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盖章,不办-理外国驻华领事的领事盖章。
领事盖章的范围
其范围主要有:
(1)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
(2)由贸促会签证机构盖章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常见的有:商业INV、箱单、价格单、船公司证明、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
(3)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办-理领事盖章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
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办-理领事盖章的单据文件**为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
对商业单据文件(如原产地证)予以领事盖章,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某国领事予以盖章)。
公司损益表领事盖章,公司损益表领事馆加签、公司损益表领事盖章,公司损益表希腊使馆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