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加签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加签机*关的**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许多人需要到国外使用国内有关机构出具的文书,却不知道要办-理领事加签,结果往往是无功而返。举个学生出国留学的例子。根据国际惯例,一般情况下,出国留学前,需要申请留学签证。为此,申请人要提供包括出生、无犯罪记录、学历、学位、成绩单等很多证明材料。但如果直接拿着这些材料去领事申请签证,往往会被领事以有关材料未经领事加签为由而拒签。这时候,就需要为这些材料办-理领事加签了。
下列领事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领事要求产地证、Invoice必须一起加签:
卡塔尔、黎巴嫩、约旦、叙利亚、阿联酋、利比亚
下列领事要求加签产地证需提供Invoice复印件作为参考:
伊朗、秘鲁、利比亚
下列领事要求商业单据需做成商业证明书再送交领事加签:
阿尔及利亚、南非、尼日利亚、意大利
下列领事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亚
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领事翻译,收20元翻译费)
意大利
涉外商业类、涉外民事类各国领事加签
涉外商业类:产地证,商业Invioceioce、装箱单、代理协议、授权书、价格单、委托信、合同、报关单、营业执照、商检局出具的(卫生许*可*证证明/装运前检验证/书/健康证/分析证等)、检测公司出具的SGS、CE、ISO检测报告,自由销售证/书等等各类商业文件送各国领事加签。
涉外民事类:学历公证/书、未婚公证/书、出生公证/书、未刑公证/书、成绩单等各类留学文件、各类出国文件送各国领事加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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