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设立民办学校需提交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拟办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情况介绍(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
3、学校章程,**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章程;
4、举办者聘任的学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组成人员的任职资格材料;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拟设学校(举办者)与受聘校长、专任教师及财会人员草签的一年以上的聘任合同书(学校设立后签署正式的合同);
7、专任教师情况总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职称、任教课程)。设立专修(培训)学院、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培训学校(机构)的,分别列出每个专业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
8、完整、规范的教学计划;
9、学校各方面的日常管理制度;
10、校舍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证明材料、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学校饭堂卫生合格证复印件;
二、申请资格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含初中、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教育机构,下同)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公民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举办民办学校所投入的资金,须为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拟举办的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须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
三、审批程序
(一)申请立项(申请办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办学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拟办学校的名称、办学地点、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培养目标、班级设置、师资、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收费标准、学历教育教学辅助用室的设置和设施设备配置情况等;
2.办学可行性论证报告(含周边同类型教育机构的设置情况);
3.办学场地方面的有关材料:自有用地的提供办学场地的权属证明等等。
登尼特创办于1999年,拥有22年办理经验、22年品牌企业,登尼特已在各个城市设立办理服务中心,为方便您的代办,您可以前往任何一个办理中心找登尼特工作人员代办,登尼特除了注册公司外,后续还能提供公司注销、年审年报、做账报税、营销方案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