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回弹仪的检测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采用回弹法检测灌浆料强度时,宜具有包含下列内容的资料:
1、工程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2、构件名称及灌浆料类型;
3、灌浆料浇筑日期、养护情况及浇筑日期等;
三、检测原因。
回弹仪在检测前后,均应在钢砧上做率定试验,并应符合本规程第3.1.2条的规定。
对同批构件灌浆料强度按批抽样检测时,构件应随机抽取,抽检数量不宜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不宜少于10件。当检验批中构件数量大于30个时,构件抽样数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灌浆料强度按单个构件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一般构件,测区数不宜少于10个。当受检构件某一方向尺寸不大于4.5m且另一方向尺寸不大于0.3m时,每个构件的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个。
相邻两测区的间距不应大于2m,测区离构件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0.2m。测区尺寸宜为200mm×200mm。
五、测区应选在使回弹仪处于水平方向的灌浆料浇筑侧面。
测区宜布置在构件的两个对称可测面上,当不能布置在对称的可测面上时,也可布置在同一可测面上,且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重要部位及薄弱部位应布置测区,并应避开预埋件。
测区表面应为灌浆料原浆面,并应清洁、平整,不应有疏松层、浮浆、油垢、涂层以及蜂窝、麻面。
六、对弹击时产生颤动的薄壁、小型构件,应进行固定。
灌浆料强度的计算
一、采用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进行强度换算的灌浆料实体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普通成型工艺;
2 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模板;
3 灌浆料为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规定的第Ⅳ类水泥基灌浆材料;
4 构件表层为干燥状态;
5 自然养护;
6 构件龄期不宜超过180d;
7 抗压强度为(25.0~80.0)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