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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和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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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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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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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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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要符合乙级资质标准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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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至少8年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验,并主持过至少2项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同时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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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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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需要在过去一定年限内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风景园林设计项目,项目需达到一定的评分标准并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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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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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备进行风景园林设计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如CAD设计软件、图形处理软件(如Photoshop)以及其他相关的办公和技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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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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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还需要企业提供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如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等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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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并可能需要提交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工程量统计、预算编制等方面的实操证明。
风景园林乙级设计资质适用的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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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风景园林工程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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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承担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设计,涵盖的项目类型例如广场、公园、绿地、水系、游乐场、休闲娱乐设施、风景名胜区等景观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统计、预算编制、施工配合以及**终交付使用的全过程服务。
请注意,具体申报条件和适用项目范围可能会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新政策和调整而有所变动,建议在申报前查阅**的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