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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
面议 |
起批量: |
1 件起批 |
区域: |
河北 保定 清苑区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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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 先生 (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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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拉葫芦安全使用规范:
1) 使用手拉葫芦前应检查吊钩、链条等是否良好,传动及刹车装置是否良好。吊钩、链轮、倒卡等有变形时,以及链条直径磨损量达15%时,严禁使用。
2) 两台及以上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3)手拉葫芦的起重链不得打扭,并且不得拆成单股使用。
4)手拉葫芦的刹车片严防沾染油脂。
5)手拉葫芦不得超负荷使用,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起重能力在5t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不得随意增加人数猛拉,操作时,人不得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6)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时,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7)手拉葫芦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